房屋局明言不負責業興甩磚

業主會主席:或向中聯辦遞信
1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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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會主席:或向中聯辦遞信

業興大廈每年入冬都會甩磚,業主大感不滿。(資料圖片)

房屋局表示業興大廈的保固期已滿,業主須承擔大廈共同部分的維修責任。(資料圖片)

除了業興大廈,湖畔大廈亦同樣出現甩磚問題。(湖畔大廈業主聯誼會FB群組圖片)

(湖畔大廈業主聯誼會FB群組圖片)

(湖畔大廈業主聯誼會FB群組圖片)

房屋局表示業興大廈的保固期已滿,業主須承擔大廈共同部分的維修責任。業興大廈第一座業主會主席都先生表示絕不認同房屋局回應,認為錯不在業主,乃是政府為求趕工起貨,粗製濫造,不顧市民安全,他揚言如果政府不理,會到中聯辦遞信訴苦。

都先生表示已即時安排舉行業主大會商量,他坦言過去參與業主不多,但今次事件嚴重,會盡力號召業主參與。他指目前未有具體方案,亦未知最終會否夾錢解決,但他個人堅持會將大廈內所有瓷磚更換為乳膠漆,確保住戶安全。

就經濟房屋湖畔大廈和業興大廈近日出現走廊牆磚脫落情況,房屋局表示,由於湖畔大廈及業興大廈的保固期均已屆滿,業主須承擔大廈共同部分之維修責任,而為確保住戶安全,房屋局已督促兩幢大廈管理公司加緊檢查並拆除有空鼓及存在鬆脫危險的牆磚,同時,亦正推動各座業主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簡稱:業主大會)決議通過該大廈牆磚維修事宜。

房屋局稱,經濟房屋是按《經屋管理制度》作出管理,其規定決議由出席之分層所有人或其代表透過簡單多數票作出。局方於經屋業主大會上,除對涉嫌違法之議題外,一般情況會投棄權票,旨在尊重多數業主於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房屋局呼籲經屋業主踴躍出席或授權參與業主大會,共同議決大廈事務。(編輯:梁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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