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排污 科技與處罰並重
26/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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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非法排污 科技與處罰並重
治理非法排污 科技與處罰並重

市政署去年下半年完成2,100多宗清渠保養工作,巡查了670間食肆的隔油井,其中違規檢控共100宗。在恆常渠網清理工作中,市政署一再發現因食肆沒有安裝合適隔油井或沒有按需要定期清理,令油脂凝固物阻塞下水道,於一段下水道清出超過2,000公斤油脂垃圾;過去又曾在長約700米渠道中清出逾120立方米水泥塊及垃圾。從市政署公布的圖片可見,工作人員從下水道清出的油脂垃圾,體積足足有成人一半高度,外層質地猶如石頭,內層則可見黃褐色油脂,畫面不但令人作嘔,更反映出非法排污的嚴重性。

處理非法排污一直是市政署重點工作之一。署方近年會把錄像系統及錄像機械人放置在一些排污黑點上,時刻留意渠道排污情況年有關系統就發揮功效,發現緊鄰台山中街花地瑪教會街下水道被水泥塊堵塞,市政署人員可主動派員前往現場進行疏通。此外,署方近年亦增加清理雨水井、雨水泵房等次數提升各個水浸黑點及低窪地區的渠務暢通。

而,這些工作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若食肆依舊自私地將固體垃圾及油污傾倒入下水道,無論署方再努力清理,問題只會持續發生。一旦到了夏天颱風季節,渠網被嚴重堵塞,阻礙雨水排放,令防洪排澇能力大打折扣,令水浸情況惡化,亦令非法排污者和無辜民一同承受苦果。

於本澳現時未有就食肆非法排污獨立成禁止,只能透過頒布實施已近17年的《公共地方總規章》中的「違法行為」處罰。即使屬於「非常嚴重違法行為」,也只能科處2,000至10,000元。由於罰則不重導致缺乏阻嚇性,間接令部分食肆以為罰錢就可了事。市政署曾表示,希望在修訂《公共地方總規章》時,提高違規行為的罰則,增加阻嚇力度。《公共地方總規章》未來可規定若發現有食肆違規傾倒油污,可連續對違規食肆進行處罰,罰則更可累進增加,直至情況改善為止,以收阻嚇力。同時,要配合未來城市總體規劃,在全澳渠道安裝錄像系統及錄像機械人,以更全面及主動地揭發隱蔽的排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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