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理68部門11年花50億租金

審計署狠批工務局「倒米」
01/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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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本澳最大地主的特區政府,過去11年間租樓連裝修花了50億元,而在自己地盤內遭小業主任意宰割,瘋狂加租仍當閒事,讓人哭笑不得!

審計署昨日公布《政府部門辦公大樓的規劃及建設》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下稱《報告》),認為工務局有職責規劃政府各部門的辦公場所,但過去十多年沒有半份規劃出台,亦懶理68個政府部門在外租賃私人物業辦公,浪費龐大公帑,即使財政局兩次「進諫」興建政府辦公大樓,亦得到行政長官批示,但竟被歸檔了事!有團體指出,審計署可謂「冇牙老虎」,工務局雖意見接受,難保態度照舊。

身份證明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暨協調局……一大堆政府部門「寄居」在商業大廈內,形成本澳罕見的異象。 (袁金秀攝)

據《報告》指出,曾向政府所有101個部門,收集2004至2015年間的租賃及持有物業情況,發現政府68個(包括自治機構27個、非自治部門和行政自治部門41個)部門沒有固定辦公地點,租賃辦公場所及車位所涉及的租賃開支、裝修費支出的升幅十分顯著。

在2004至2014年,每年的租金總開支約由1.4億元(澳門幣,下同)升至最高的5.8億元,升幅達四倍之多(但較之明年預算的11億元,5.8億元根本不算甚麼);而在同一期間部門所填報的首次裝修費用, 則高達10.3億元, 當中2009 年、2011年和2012年,更超1.5億元。

租樓「大花筒」國際罕見

審計署指,無論從節省開支還是公共行政的角度而言,政府大規模租用私人物業作辦公之用,長年不積極籌謀自身的辦公地點,實非合符成本效益的慣常情況,在國際上亦比較罕見,在長遠發展上,亦會出現各種掣肘。

工務局拖政府後腳

審計署發現,在沒有固定政府辦公大樓的情況下,多個部門辦公地點不穩定的情況,令特區政府須承擔龐大的租賃開支及裝修費用,部門所面對的困難包括對市民構成不便;加重部門工作負擔;與業主商討租約時出現困難,處於被動狀態;因搬遷而引致的額外開支等。

《報告》批評,根據《工務局組織法》,工務局有責任對政府各部門的辦公場所,作出整體規劃,但無論是處理政府部門辦公大樓以及新城政法區的規劃籌建工作,均表現消極。

由於連政府部門對辦公大樓的具體需求量都沒有主動了解及充分掌握,以致陷入進退失據、左右為難的困境,令政府多年來須為租賃辦公場所承擔龐大開支及裝修費用,同時續租、裝修協調、搬遷等問題,亦導致眾多用家部門、工務局、財政局疲於奔命。

由於業主不想再給政府續約,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將於明年搬遷。 (袁金秀攝)

對財政局建議 歸檔了事

《報告》中最嚴厲的指責,是財政局於2012年及2014年編制兩份建議書,向行政長官建議籌建政府辦公大樓,但竟遭工務局以沒有合適土地為由,直接把建議歸檔了事。事後更辯稱沒有收到上級的指示,但工務局又無法清楚說明需要等待誰的指示!

審計署對於工務局的不作為,直指工務局一直以來沒有針對政府辦公大樓進行整體規劃,亦沒有主動就所有政府部門辦公大樓的需求,進行資料搜集及分析,並為其預留土地或空間,做法不能接受。

設於仁慈堂的第一公證署,現時月租 120 萬元,租約今年底屆滿。 (袁金秀攝)

工務局亡羊補牢

遭審計署狠批的工務局,昨晚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及高度重視《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將跟進及完善相關工作;又指早前已將兩幅位於南灣湖C區收回的合適土地,規劃用作建設政府部門使用的多功能大樓;並正跟進多個政府設施項目,當中包括初級法院大樓、海事及水務局大樓、檢察院大樓、離島警務廳大樓等。

工務局又指,在推進城市總體規劃的準備和編制工作時,將收集和分析各政府部門的需求,預留條件滿足政府辦公空間的需要。

羅立文2014年12月就任運輸工務司司長,上任留下的「燙手山芋」,亦要一力擔起。 (資料圖片)

工務局昨日回應《審計報告》指,會加快在南灣湖C、D籌建政府辦公大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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