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局公布資料,財政局迄今共接黑沙環樓盤「海一居」,財產移轉印花稅(簡稱「財轉稅」)申報3,477宗( 同一單位可作多次移轉),已繳納印花稅金額澳門幣601,772,964元,最後一宗於上月17日繳納。
財政局稱,根據《印花稅規章》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即使(涉及不動產移轉的)文件、文書或行為屬非有效、不產生效力或不法,仍應繳納印花稅,但作出繳納並不補正有關文件、文書或行為的非有效、不產生效力或不法之屬性;基於此,即使移轉發生於2015年12月25日之後,納稅人仍須依法申報及繳納印花稅。
「海一居」土地使用限期上月25日屆滿,財政局稱,在12月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曾表示:若政府勝訴,土地批給失效,發展商與樓花小業主簽定的預約買賣合同便不能履行,政府會依法向小業主退回已繳納的印花稅,並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