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男子假扮公務員行騙

檢院:情節惡劣 採取強制措施
26/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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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警方揭發一名本澳男子涉嫌假扮公務員,並偽造某公共機構的職員證及內部文件以進行詐騙活動。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因應案件的嚴重性質,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參考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提供擔保金及禁止離境等系列強制措施。

偽造證件假扮公務員騙取信任

案情顯示,嫌犯自2019年起透過手機聊天程式結識多名香港女子,其向該等女子訛稱自己是澳門公務員,並偽造某公共機構的職員證及文件發送予相關女子,藉以騙取對方信任;調查過程中,警方也發現嫌犯曾假扮女性,透過網戀詐騙兩名本澳男子合共50萬澳門元。

經初步偵查,嫌犯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偽造文件」罪、「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假造印章」罪及「詐騙」罪等多項罪名。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質,特別是嫌犯涉嫌偽造公職人員身份進行犯罪活動的惡劣情節,為避免嫌犯逃離澳門、擾亂訴訟程序進行及繼續作出相同性質的犯罪活動,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參考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提供擔保金及禁止離境等系列強制措施。

嚴重破壞政府公信力

檢察院指出,嫌犯藉假冒公務員及偽造證件和文件等方式實施詐騙犯罪,其行為除損害各被害人的利益外,亦嚴重破壞特區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公務員的形象,就此,檢察院將依法追究,以維護特區公共行政當局的良好形象。

檢察院亦呼籲市民防範有關詐騙犯罪,如懷疑遭遇不法活動,應立即向警方或檢察院作出檢舉,藉以遏止相關詐騙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市民的財產安全。(編輯:陳駿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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