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有信心今個立法會會期

完成《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
06/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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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有信心在今個立法會的會期內完成。(林嘉欣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6)日繼續分析及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林嘉欣攝)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將來攤位分配會以公共競投方式選出,不再是以往的抽籤形式。(林嘉欣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6)日繼續分析及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後向傳媒表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有信心在今個立法會的會期內完成,相信遲一點具備條件進行細則性討論。他指,期望透過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讓街市的管理和經營得到提升,將街市之前存在的問題逐步解決。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會見傳媒表示,今日會議主要圍繞政府早前送交委員會的新工作文本,進行細則性討論。

在街市攤販續期問題方面,何潤生稱,政府接納委員會的意見,將續約由政府單方面提出,增添至承租人(即攤販)若在合同期滿後繼續承租該攤位,給予承租人可以提前向市政署提議續期機會,雙方均可以提出續期的意願。

他指,經過政府和委員會的討論,加入期間屆滿合同即告失效的表述,現時雙方簽署的租賃有效期為三年,至於為何要加入有關表述,目的是要打破現時自動續約的政策。將來在續約安排上,市政署和承租人均可在合約期滿前的法定時間內向對方提議續期,倘若雙方都未提出續期意願,這個合同即告失效。

續約時間增至半年

另一方面,為了明確雙方提議續期的法定期,法案建議合同期滿前180日至90日內可申請續期,比原來的90日有所優化,委員會是希望能多給點時間承租人,因承租人可能涉及買工具或僱員處理等事宜,政府表示接受。此外,政府亦提出市政署也會按照上述日期內,主動去跟進有關續約情況,重申有關攤販遵守承租人的義務基本上會獲續期,除非沒有遵守或違反相關法律義務,才會不獲續期。

攤位分配以公共競投選出

攤位分配方面,何潤生表示,將來攤位分配會以公共競投方式選出,不再是以往的抽籤形式。但也有例外情況,政府或市政署為了改善街市經營環境或配合城市規劃等公共利益所需,市政署得以一個直接批給方式去分配一些攤位,目的是保障原來經營的承租人。

另外,委員會提出要以訂立公共競投的評審標準,政府表示接受,法案新增將來制定公共競投評審標準時,需考慮競投者的營運策略、經驗、每日經營時間、貨品種類多元化,以及支付工具便利性的因素,若最後評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會採取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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