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預繳式消費
25/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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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預繳式消費

早前本澳有瑜伽中心面臨結業危機,由於涉及預繳式消費,百多名會員先後求助消委會,社會熱烈討論。其後更有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關注問題,希望加快完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法工作,確保消費者權益。雖然瑜伽中心結業事件最終得以解決,但引起不少市民再次關注保障預繳式消費的問題。

近年,有關預繳式消費的銷售手法受到大眾日益關注,不少關於不良銷售的投訴均涉及大額交易的預繳式消費,當中商戶又會以分期付款作招徠。然而,有關商戶若不幸結業,在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可取回預付款項的機會甚微,甚至有可能仍要繼續繳付卡數。

現時社會上不少商家都推出預繳式消費服務,除了為大眾所熟悉的美容中心、健身中心等,一些如超市或飲料店的儲值卡、西餅店的「餅卡」等,都是利用有折扣優惠來吸引市民先付款,預繳日後的服務費用。儘管商戶來自不同業界,但部分不良商家的手法萬變不離其宗,一般均是透過獎品優惠、免費試用,甚至疲勞轟炸或誤導手法誘逼事主用預繳費,利用部分消費者怕事、心軟等心理,軟硬兼施,強逼他們就範。

要處理預繳式消費下的不良銷售手法,必須多管齊下,除將不良營商者繩之於法外,消費者最希望是能在安全和有保障的情況下取消交易,減少金錢上的損失。事實上,現時正在立法會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設立了特別制度,消費者享有七日內自由解除合同權利,即所謂「七日冷靜期」,毋須說明理由,規定適用於預繳式合同、遠程或在商業場所以外訂立的合同,在店舖購買的商品則不適用。

未來引入冷靜期後, 相信能使消費者有更多空間維護自身權益。然而, 在修改《消保法》還未正式生效前,政府現階段應加大宣傳,令市民知悉在預繳費用時可能出現之風險,加強市民對相關服務的認識,減少消費者蒙受損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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