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至18日曾在深圳機場逗留人士

入境本澳後須接受5次核酸檢測
2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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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本澳後須接受5次核酸檢測

鑑於有跡象顯示深圳機場發生了Delta變異新冠病毒的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今(20)日宣布,在2021年6月10日至18日曾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人士(包括任何一棟機場航站樓、巴士站、地鐵站的人士),須在離開該機場後14天內接受五次核酸檢測,期間其健康碼將轉為黃色,須接受嚴格的自我健康管理;而在澳門沒有居所的人士,須入住為持黃碼人士而設的指定酒店樓層或區域的房間;而相關人士亦須立即在健康碼上作出申報,以便安排其接受核酸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關人士在作出申報後,須根據稍後收到的短信指示預約核酸檢測;首先須在五天內接受三次核酸檢測,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如第三次核酸檢測後離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日期未超過七天,則須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日期後的第七天及第14天接受一次核酸檢測。如第三次核酸檢測後離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日期超過七天但未超過14天,則須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日期後再接受一次核酸檢測;而未按上述時間接受核酸檢測者,其健康碼會在24小時後變紅碼。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深圳寶安機場在2021年6月18日後已採取一系列防範性措施,暫時不必對6月18日後曾在深圳寶安機場逗留的人士採取特別措施。(編輯:黃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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