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恐《動保法》生效後被罰

棄養狗隻一度「迫爆」市政狗房
12/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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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狗隻一度「迫爆」市政狗房

社交網站平台近日有網民熱議,有不少狗隻飼主趕在《動物保護法》本月1日生效前,遺棄狗隻,避免因新法生效後被罰。此類狗隻遺棄行為導致民署市政狗房近日「迫爆」。

亦有不少關注《動保法》的地盤工人,主動通知民政總署把地盤狗隻帶走。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透露,其實地盤遺棄狗的問題一直存在,過去地盤完工後,有許多狗隻被放到野外,更嚴重的話,流浪狗隻甚至會被人抓捕食用。

劉佩珍相信《動保法》生效後地盤狗隻數量會減少,棄養的情況亦會減低,更多人會在飼養寵物前審慎衡量自己的負擔,無奈《動保法》生效前第一批被遺棄的動物算是一種犧牲品,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坦承,民間保護動物團體狗房都已「爆滿」,最多只能安排其他義工收容並協助納牌,並再次呼籲有意領養寵物市民,可優先考慮這批被遺棄的動物。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法例生效後遺棄動物可被罰款澳門幣20,000至10萬元。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坦承,民間保護動物團體狗房都已「爆滿」,最多只能安排其他義工收容並協助納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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