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店登記制度年底生效

市民學者齊支持 相信可規管食安
2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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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外賣店「愈開愈多」,市民普遍關心店內食安、店舖環境衛生等問題。 (林嘉欣攝)

市民蔡先生表示,平時購買外賣時一般會選擇連鎖店或「睇上去比較乾淨」的店舖。 (林嘉欣攝)

市諮委委員兼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支持現時政府強制外賣店登記制度方向。 (《力報》攝影組攝)

政府訂立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行政法規,於今年11月15日起生效。 (林嘉欣攝)

隨著市民的消費模式轉變,市面上外賣店「愈開愈多」,無可否認外賣店能提供更多元化食品、更彈性的價格供市民選擇,惟大多數市民最關心始終是食品安全、店舖環境衛生等問題。為加強食安監管,政府訂立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行政法規,於今年11月15日起生效。不少市民普遍認為是好事,相信有規管外賣店才不會「亂嚟」。

【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行政會上周五(20日)公布,完成討論《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行政法規草案。為未納入准照規範的經營外賣食品活動的場所設立登記制度,以強化對源頭生產和食品處理環節的管控,保障食品安全。

包括小食店燒味店台式飲品店

登記制度將監管經營外賣食品活動的場所,但按現行法例須領有准照或許可的食品業場所,公共街市攤位或由市政署管理的售賣亭、茶座及小食店,以及臨時性展銷食品的場所或攤位除外。有關食品加工場所會否受到規範?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指出,法例規定外賣店一定要有實體店,而食品加工場所一定要看加工後的處理情況,如果處理後賣給市民直接食,就受到監管。張永春又指,市政署透過日常稽查,發現現時本澳外賣場所有1,900間左右,相關商戶包括一些小食店、燒味店、麵包店、台式飲品店,以及在店舖加工的手信店等等,有關場所在法例生效後,需要向市政署作出登記。

違者罰最高3.5萬元

張永春指出,如外賣店在一些網絡外賣平台作出登記,亦要先根據本法例規定,如沒有在當局登記的外賣店,並不能在網絡外賣平台作登記。張永春亦指出,在網絡銷售食品的人士,一定需要實體店舖,不能在住宅進行。

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經營外賣食品活動的場所不得設於現場環境與經營有關活動明顯不相符的不動產。法規就登記制度訂定有關行政處罰,違法者可被罰款5,000澳門元至3.5萬澳門元。

本報記者前(21)日前往多間外賣店訪問顧客意見。市民蔡先生表示,平時購買外賣時一般會選擇連鎖店或「睇上去比較乾淨」的店舖,因為外賣店食品來源及店舖衛生是最大隱憂,又認為有關制度是好事,相信有規管外賣店才不會「亂嚟」。市民黃小姐則認為有關制度對市民安全有保障,亦抱支持態度,又直言平時也會挑選乾淨整潔的店舖購買食品,「邋邋遢遢嗰啲肯定唔會幫襯」,以免進食不乾淨食品。

外賣店憂登記手續麻煩

有近期開業的外賣店老闆受訪時表示,對該制度有所聽聞,現時未收到正式通知,大歎「聽到就覺得煩」。老闆解釋稱,由於早期開業時須前往政府部門辦理各項手續,形容部門跑完一個又一個,且地點均不相同,「總之要去政府部門搞嘢就覺得煩」,但政府出台有關政策,為了繼續做生意無辦法都要去登記。

發牌與登記制度是兩件事

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前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支持現時政府強制外賣店登記制度方向,認為食安問題是一定要面對,若沒有強制登記,外賣店開業亦無須主動通知市政署,當中出現的真空期是無法全面監管食安問題,因此強制登記能解決有關問題。但他強調,發牌制度與登記制度完全是兩件事,登記制度只要符合基本要求就不需要等待牌照審批各方面的問題,也不會增加成本,只不過是主動登記,確保外賣店開業便會受到食安中心的恆常規管。

他又指,只要是公眾可抵達的單位,而單位內各方面沒有嚴重衛生問題即可作為一個外賣店登記。而有些地方看上去是地舖,但實際登記其實是住宅,也可以照常進行外賣活動,這個應該是考慮到澳門的實際狀況。所以簡單來說,登記制度不會增加外賣店的營運成本,也不是強制登記制度的目標,而是及時進行食安規管的角度出發。

登記制度全程可於網上辦理

至於登記制度操作會否十分繁複?林宇滔透露,外賣店登記制度是可以於網上執行,毋須前往政府部門辦理,當局希望在制度上平衡食安要求。此外,亦希望通過有關登記制度能改善外賣平台上一些不良行為等亂象,待法律生效後,外賣平台可以上架的所有商舖都應該要進行登記,外賣平台亦應需配合當局執法。

外賣店油煙排污問題亦要解決

另外,林宇滔亦提及外賣店普及對周邊市民所造成的影響應如何改善,如油煙及排污等問題。他認為,通過強制登記制度處理油煙及排污問題,未必是最好方法,因將來或有其他形式的店舖未可以進行規管,針對油煙問題最重要是從根源上處理問題,統一油煙標準。

他指出,現時食肆發牌有兩類,一類為市政署發牌,另一類是旅遊局發牌,前者會制訂較清晰的油煙指引及要求;而後者則沒有,其實應要有整體的油煙標準處理有關問題,而排污也是同樣道理,需要有統一標準,才可以避免周邊居民及公共渠網受到影響和淤塞,當局應從整體法律要求統一處理有關問題。因此,實行有關登記制度後並不代表外賣店對居民周邊所衍生的問題得以解決,但也不會影響外賣店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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