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在港長期逗留五類非居民來澳

下周三接受申請 最快本月20日入境
1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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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舉行疫情新聞發布會,公布最新防疫措施。(實習記者胡可兒攝)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表示,有關放寬措施於下周三開始接受申請。 (實習記者胡可兒攝)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近期香港的疫情已受到進一步控制,故有條件放寬已在香港長期逗留「非居民外國人」入境。( 美聯社圖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9)日表示,鑑於近期香港的疫情已受到進一步控制,故有條件放寬已在香港長期逗留「非居民外國人」入境,允許入境前21天未曾到過內地、澳門或香港以外的地方並符合條件的五類「非居民外國人」申請入境。有關措施於下周三(15 日)開始接受申請,最快9月20日可以入境,申請者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申請。 【本報記者鍾佩欣報道】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醫生表示,五類獲豁免人士包括: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豁免人士須接受14日醫觀

梁亦好醫生續指,為減少有關人士對本澳傳染病風險,12歲或以上之申請人必須出示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或出示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醫生證明。獲豁免人士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仍須接受14 天醫學觀察措施。

有關放寬措施於下周三開始接受申請, 最快9月20日可以入境, 申請者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申請。當中,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需由澳門居民作出申請,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

由港抵澳人士仍需14日隔離

有關香港政府日前公布,將於本月15日推出「來港易」措施,傳媒關注澳門方面會否推出類似對港措施。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關於「來港易」目前只是香港方面所推出的措施,詳細內容建議公眾還是要參考香港政府所公布的資訊;而到目前為止由香港來澳人士仍是要進行為期14 日酒店醫學觀察。

與港放寬通關須與內地一致

至於與港通關措施何時放寬?梁亦好指出,澳門與內地低風險地區有人員往來,且與內地在疫情防控保持密切聯繫,防疫措施一直一致,與香港商討有關放寬政策必須要與內地一致,現時三地政府一直就有關事情密切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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