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起訴經理人柴智屏
0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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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起訴經理人柴智屏
王大陸起訴經理人柴智屏

因《我的少女時代》爆紅的台灣男星王大陸,早前向一手提拔他的經理人柴智屏提出解約,雙方各執一詞。今日,王大陸委託律師起訴柴智屏的經理人公司,確定雙方合約關係不存在。不過,柴智屏卻強調是王大陸反悔在先,稱自己目前仍擁有王大陸的經理人合約。

王大陸的委託律師表示:「王大陸在柴智屏公司三年,總共賺不到100萬元台幣(約澳門幣24萬),現在王大陸提出解約,柴智屏開出的條件卻是要王大陸一次付清3,000萬元台幣(約澳門幣720萬),未來四年還要照原合約比例繼續抽成,條件非常苛刻。」而柴智屏方面則發聲明表示:「是王大陸方面反悔在先,目前已將解約事宜交由律師處理。」消息一出後,柴智屏即時親擬聲明,回應王大陸的指控。

柴智屏聲明全文如下:

從王大陸兩個月前透過父親說想要解約至今,本公司都一直認為這只是藝人短暫的任性,想離開公司去發展演藝事業。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我們深知這樣的行為,會對藝人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我們曾數度協商,不希望藝人因為一時衝動,做出傷害自己演藝事業的舉動,但仍然説服未果,經紀團隊也深感錯愕遺憾。

但事已至此,若是不能共心努力,未來也無法成為共創雙贏未來的夥伴!因此,負責人柴智屏同意有條件的解約,並且請王大陸提出解約方案。其間,父親王台慶先生曾經主動提出解約的條件,柴姊也認可這樣的條件,在法務及經紀部主管見証之下簽字同意!但是事隔數日之後,王台慶先生又提出,之前取得合意的條件,因為王大陸不同意,而全部推翻作罷!

後來王大陸告知,未來解約事宜全部交由律師處理,因此我方也全然交由律師處理!

今天聽聞此消息,公司上下皆十分震驚,我公司未有任何對藝人違約事宜,且合約是雙方簽訂,絕不是單方面可以解除,希望王大陸能夠理性看待彼此曾有的合作情誼,以真誠理性的方式,看待彼此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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