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作「審查」 個人賬戶被用作收騙款

澳女墮「公檢法」陷阱 事主變被告
22/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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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女墮「公檢法」陷阱 事主變被告

在黑沙環一間工程公司任職行政助理女子,疑墮「公檢法」電話詐騙,被騙45,000餘元後,疑再被騙徒誘迫將公司向員工出糧逾45萬澳門元公款存入指定銀行戶口作「審查」,其銀行戶口更被騙徒用作接收騙款,因而觸犯「相當巨額信任濫用」及「清洗黑錢」罪,被司警拘捕,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工程公司行政助理女子姓黃,23歲,本澳居民。案中有三位事主,分別是工程公司負責人及兩名女事主,姓馬及姓黎。

司警發表案情指,本(10)月19日,黑沙環一間工程公司報案稱被公司行政助理侵吞本該存入銀行賬戶用作發薪給30多名員工的457,300元。行政助理當時解釋因與家人爭吵忘記入賬,稍後會將款項交還公司,惟黃女之後失聯,公司負責人懷疑有人侵吞公款遂報警。

酒店開房與檢察官視像通話

20日凌晨,司警接獲一馬姓女子報案,報稱接獲懷疑假冒內地公安的詐騙電話,其後按要求前往高士德一酒店開房及與自聲為檢察官的人視像通話,及後按指示到高士德麥當勞附近與一女子(黃女)見面,黃女將一筆217,300元的款項交給馬女,要求馬女將款項存入屬其銀行賬戶再匯到香港指定銀行賬戶,當時銀行職員指跨境匯款時間已過,翌日才能再匯款,因此馬女未能將該筆款項匯到香港。馬女回家後與家人談及此事,家人指可能是電話詐騙,馬女即報案及將款項交給司警處理。

曾向騙徒透露助公司出糧員工

由於馬女將租用高士德某酒店客房的房卡交給黃女,司警接獲馬女報案後,即到酒店調查,並截獲黃女帶返局調查。黃女辯稱今年9月上旬接獲「公檢法」詐騙電話,被詐騙45,780元。黃女又供認在9月23日再按騙徒指示,透過自己的銀行賬戶收取了123,600元款項再匯到香港。黃女供稱,本月18日曾向騙徒透露會協助公司將逾45萬元「出糧」予員工,疑騙徒知悉後求黃女提供更多的資金審查。黃女否認串同他人詐騙人,又辯稱只是遭騙徒利用收取並匯出騙款。

司警調查揭發案中案,上月發生的一宗電話詐騙案中,一名黎姓女子被騙的款項亦由黃女的賬戶接收及匯至香港,案中涉及123,600萬港元。司警表示,相信此筆款項正是黎女存入黃女賬戶的騙款。(編輯:黎家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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