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料「稅務法典」法案複雜

不排除作出延遲審議期限申請
02/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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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作出延遲審議期限申請
不排除作出延遲審議期限申請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左)及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稱,若基於法案複雜性或涉及其他原因,委員會不排除向主席申請延遲相關審議期限。(特約記者李燊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下午首次分析及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該法案在11月5日經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立法會主席將法案分給三常會細則性審議及撰寫意見書,期限為2022年2月4日。對於行政長官賀一誠曾指《核准〈稅務法典〉》法案有數百條條文,相信在立法會亦要多年時間才能完成審議,黃顯輝稱,按照議事規則,主席分發法案審議一定要有規定期限,若基於法案複雜性或涉及其他原因,經委員會向主席申請,主席可延遲相關審議期限,因此不排除明年初因應工作情況作出有關申請。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及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黃顯輝指,顧問團在過去大半個月做了大量工作,對法案作出技術分析、準備,會議主要是由顧問團從技術方面介紹法案重點,包括法律結構和法案所涉及的重點等。

黃顯輝介紹,法案分三大部份,陳述、序言以及《稅務法典》。當中《法典》分為五編,共293條條文。第一編為「稅務體制」、第二編為「稅務法律關係」、第三編為「稅務程序」、第四編為「稅務訴訟程序」以及第五編為「稅務執行程序」。他指出,現時本澳仍參考使用回歸前的葡國當地「稅務執行法典」,因此現在本澳需制定客觀、清晰以及符合國際標準的稅務法律制度。顧問團又提醒委員會,該法案沒有對現行稅務相關規定作出修改,即稅率、種類等沒有修改,主要透過先進、科學、現代化的《法典》明確稅務體制、法律關系、行政程序等,填補現行法律上的漏洞。

黃顯輝又引述委員對法案關注的問題。委員會指出,如職業稅規章、印花稅規章、所得稅規章等相關零散稅務法均對稅務優惠、豁免、處罰制度等均有所規定,但翻閱法案發現,當中並沒有對「稅務優惠」、「稅務豁免」等作出規定,希望提案人解釋是否不透過《法典》,讓這些零散的稅務法律制度是否繼續獨立訂定相關制度?還是另行制定新的法律制定?

此外,委員會又關注保密義務問題,黃顯輝稱顯示法律規定,業界如銀行、會計師、律師等機構均有義務對客戶帳目等資料保密,但《法典》規定稅務規定不需經過法院便可獲得重要資料,委員會冀提案人解釋有否聽取相關業界的專業意見。(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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