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港澳回歸祖國,國家統一大業已邁進一大步。然而,在領土問題上雖然堅持「一國」,但在管治港澳地區上是以「一國兩制」為基本方針,並且以國家憲法和港澳兩部基本法為特區憲制基礎,這使得出現了內地居民、港澳居民和台灣居民的概念。而在內地,港澳台人士在住被歸類為「境外人員」,導致在很多與生活出行有關的問題出現很多不同的做法,在政策落實層面上,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都會有作不同處理,令到不少旅居內地的「境外人員」非常困擾,不知所措。例如:同時持有內地居住證和通行證(即回鄉證)的港澳居民,在使用上目前來看似乎未有統一標準,不同地方不同標準,尤其在配合防疫措施時出現很多不便問題。希望日後在落實政策措施時能更多考慮這群「境外人員」,好讓他們能夠享受與內地居民相當的各項便利措施,「兄弟」從來不分「你我」,相信這樣能吸引更多「境外人員」前往內地發展,同時最重要的是增加對國家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