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房120間妓女不踱步受重罰

四億元「沙圈案」開審爆猛料
11/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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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爆出轟動粵港澳的澳門葡京「沙圈案」後,六名被告遭羈押近一年,上周五終於在初級法院開審,雖然庭上只有第四及第五被告答辯,但仍披露「沙圈」不少鮮為人知的秘聞,包括仿傚一國際名牌為代號的「YSL」(young single lady)系統,管理及將妓女分為五個級別,而五、六樓共120個客房,全闢作妓女與嫖客交易的「炮房」,又以「code 1、code 2」代碼,作為警察查牌時「走鬼」及「打劫」的代號。

自警方去年初大破「沙圈案」後,「沙圈」已是水靜鵝飛,更有保安長期把守,女子踱步奇景一去不復返。(劉凱輝攝)

資料顯示,集團運作一年多,收入超過澳門幣四億元,控操約2,400名妓女,每名妓女「入線費」人民幣15萬元,每月還須繳付港幣10,000元保護費。案件本周五續審,屆時會宣讀50名妓女的證供。

何猷倫(右二)等六名被告上周五由囚車押往法院應訊,何出庭時消瘦不少。(論盡媒體圖片)

六名被告依次為第一被告何猷倫(68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第二被告王巧玉(30歲,葡京酒店副經理「特別市場客務關係」);第三被告香港男子倫國強(53歲,葡京酒店總經理);第四被告香港男子麥德才(音譯)(57歲,葡京酒店保安部經理);第五被告喬艷艷(女子,黑龍江人,王巧玉助理);第六被告姓潘男子(42歲,司機,有吸毒紀錄)。

何猷倫自去年初被捕後,遭羈押接近一年。(資料圖片)

首四名被告何猷倫、王巧玉、倫國強及麥德才,均被控以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及90項「操縱賣淫罪」,第五被告喬艷艷,被控以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及90項「操縱賣淫罪」,第六被告則被控以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及三項「操縱賣淫罪」。

六名被告羈押候審接近一年,上周五首次「出柵」,在獄警帶領下依序步入法庭,何猷倫露面時腳步蹣跚、面容憔悴、身形消瘦不少。

華年達代表何猷倫否認控罪,又要求閉門審訊但被拒絕。(周婉茵攝)

要求閉門審訊被否決

何猷倫代表律師華年達在庭審開始前,以傳媒過分渲染,影響「無罪推定」原則,並保障被告及賣淫女子尊嚴為由,向主審法官李宏信申請將庭審改為閉門審議,但助理檢察長郭少萍表示反對,指市民有知情權,且刑事訴訟亦有公開原則,由於案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更應公開審訊以彰顯公義,最後主審法官李宏信指出,是次案件不具備閉門審訊的條件,對被告律師要求,予以駁回。

本周五將有50名妓女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質疑警方案發前不執法

其後在庭審開始之初,華年達首先強調,賣淫在澳門並非犯罪,今次亦非道德審判,而是判決被告有否犯罪行為。他稱,賣淫活動非葡京酒店獨有,「沙圈」歷史悠久,直至去年1月10日以前,警方都沒有拘捕行為,又指出被告1995 年在酒店工作時,這類賣淫活動已經存在。至於被告雖持有賣淫活動檔案及房間名單,但無作出任何與操縱賣淫有關的行為,亦不能阻止客人訂房。

司警去年初拘捕六名被告時稱,賣淫集團收入高達澳門幣四億元,當場撿獲近100萬元贓款。(資料圖片)

五、六樓全屬「炮房」

控罪指何猷倫、王巧玉、倫國強及其他在逃嫌犯,創立一個賣淫集團,操縱女子在葡京酒店內進行賣淫,除了安排他們在酒店大堂「拉客」,又專門在酒店五、六樓,闢出約120 間客房作為「開工房」。

為方便管理,他們設立名為「YSL」(young singlelady)的系統,再將賣淫女子分為五個等級,又訂立規則要求她們遵守;同時又與淫媒合作,安排女子到酒店進行面試獲利。

由於庭上只有第四、第五被告選擇答辯,令期待已久的傳媒大為失望,不過,即使只有兩人答辯,仍透露很多「沙圈」鮮為人知的秘聞。

葡京「沙圈」自90年代初已名震兩岸四地,因要求妓女不停在50米長迴廊如馬匹不停踱步,故有「沙圈」之名。(互聯網圖片)

無「入線費」不能進入五、六樓

第四被告保安經理麥德才答辯時稱,他於2014年入職,負責酒店保安工作,亦知悉酒店前台有特別櫃位,由第二被告王巧玉替客人開房,安排入住酒店的五、六樓,多為一些衣著光鮮、性感的女子,他認為她們從事賣淫工作,但未有親眼目睹交易行為。

麥續稱,第三被告倫國強曾要求他,如酒店大堂內,有非住在五、六樓的女子徘徊(即沒交「入線費」),他需要上前查證,但他稱手上沒有名單,都是由第三被告倫國強,或第一被告何猷倫形容女子特徵後,他與保安部職員才會行動。

「走鬼」代號非他獨創

控方及法官質疑,麥德才使用代碼「code 1」逃避警方查證,又叫保安員通知妓女留在房間暫避,待警方離去後才再「開工」,上述行為等同向妓女提供保護。麥德才辯稱,很多酒店都有類似代號,非他所獨創,又稱「沙圈」存在多年,他無法改變,只是聽從上級安排及吩咐,作為員工無法拒絕。

「沙圈」不踱步,妓女會受罰

第五被告、王女的助理喬艷艷答辯時則稱,2010年與王巧玉在葡京酒店做「女孩子」(YSL)時認識,至2014年年中應王要求到葡京協助她工作,當她的助理,工作之一是協助處理前台工作,尤其是五、六樓客房出租事宜。直至去年初被捕時,剛完成培訓,上班僅八天,仍處於試用期內,並未熟習亦未直接參與工作內容。

喬艷艷又稱,曾因有三名妓女不守規矩,沒有在「沙圈」不停踱步,並站在一邊聊天,於是向上級倫國強報告,三女最後受到三個月不能在葡京開房的處分。她最後稱,只有首三名被告可以修改「YSL 」系統中妓女的等級,她只是按酒店規定及服從上司命令行事。

案件始末

司警於去年1月連根拔起葡京「沙圈案」主腦及多名案犯,指於2014年4月收到線報進行調查,經半年深入蒐證後,終將六名男女拘捕,行動中撿獲2,400名妓女名單及100萬元贓款,司警指賣淫集團一年間收入高達澳門幣四億元,行動中又帶走96妓女協助調查,不排除仍有疑犯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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