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聲該給誰?
11/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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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聲該給誰?

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上周四及五在北京市海澱法院開庭。兩日庭審全程網絡直播。法庭內,公訴人和辯方律師在法庭上唇槍舌戰,火花四射;法庭外,數百萬內地網民共襄盛舉,「圍觀」熱議。截至昨晚,有關該案件的微博閱讀人次超過1.3億,從微信等手機應用平台,到各大新聞門戶網站,相關條目的討論已不下百萬,成功刷爆各種社交圈。

從各大網站評論來看,網民對於被告方快播及快播CEO王欣幾乎呈現「一面倒」的支持立場,而對於公訴人在法庭上的表現,則多有詬病。時隔一日,兩大官媒《人民日報》和新華社對此相繼發表社論,一方(《人民日報》)稱「違法不違法不看誰更伶牙俐齒,快播辯護不配贏得掌聲」,另一方(新華社)則稱「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為這個團隊精彩的辯詞報以掌聲」。兩大官媒罕見的、貌似相互矛盾的論調,再次為這場網絡狂歡「添薪加火」,令快播案關注熱度持續不退。其實,快播重金聘請的豪華律師團只是恪盡職守,完成辯護律師應盡的職責。與其說他們在庭上的抗辯多麼出色,不如說是公訴人對於網絡技術的理解論述過於淺顯,檢方在證據採集、保管的程序上出現漏洞,因此被辯方律師緊咬不放。 任何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控方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絕不可能因為辯方律師一番慷慨雄辯,被告就會獲得無罪開釋。快播究竟有沒有違反現行法例,王欣及其他被告又應怎樣量刑,只能由法庭依我國刑法依法進行裁決。須知,網絡正義終究不是正義。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中,維護正義是法律的基本價值,而這一價值的實現必須亦只應在法庭內。

快播案在國內法律界引發爭議的關鍵,並非在於庭審中控辯雙方的口舌爭鋒,而是在於立法無法跟上技術發展的速度。快播技術在推出時,獲得國家專利,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理念,快播所作所為在當時看來並未違法。按照去年11月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網絡服務提供對他人傳播淫穢信息」須承擔安全管理的義務。但快播發生在新《刑法修正案》施行前,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快播案亦缺乏明確的入罪依據。

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突飛猛進的發展,對立法、司法都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海澱法院敢於全程直播庭審,接受公眾的檢視,體現中國司法的進步。但同時值得我們關注的是,立法能否跟上科技、時代發展的速度,立法者是否出於公共利益之考量,全面公平地及時對法律進行修訂。

法治社會的建成無法一蹴而就。或許我們需要很多個公眾參與度高、審判透明的快播案,才能令中國的立法更全面、司法更公正,也許到那時再鼓掌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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