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電消計劃》擴大受惠商戶範圍

放大槓桿效應 助力提振經濟
01/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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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槓桿效應 助力提振經濟

前兩輪電子消費計劃對本澳經濟起到提振作用,帶動消費效果顯著。 (張庚睿攝)

超過20,000 家商戶受惠電子消費計劃。 (張庚睿攝)

受鄰近地區疫情持續反覆和通關措施收緊等因素的影響,本澳商戶、中小企經營和居民生活均面臨巨大挑戰。為穩住經濟形勢,紓緩抗疫環境下各行各業經營和市民的壓力,政府推出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期望減低疫情對居民及商戶造成的負面影響。

政府為扶持中小型企業推出消費補貼計劃,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於2020年2月13日防疫記者會上公布,指出將向澳門居民每人發放面值為3,000元(澳門幣,下同)的電子消費券。消費券只能在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行業消費,且限期三個月。同年6月22日政府公布中期報告,認為該計劃有五個效益:(一)穩住內需市場;( 二)刺激消費氛圍;(三)增加企業信心;(四)紓解居民壓力;( 五)電子支付工具進一步普及,計劃將總體經濟效益提升為18億至24億元。

直到2021年澳門經濟仍處低谷,為提振社會經濟及信心,李偉農公布「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其中在第二點提到推出促進本地消費計劃,當中包括電子消費優惠和長者消費優惠,並向居民提出以三倍消費方式派發優惠券,有效期僅15日,引起了極大的社會爭議。後來4月12日政府公布優化方案,改向所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將獲發5,000元啓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可選擇「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二選一方式登記。

疫情持續反覆,影響了特區政府為中小企和商戶制定的一系列擴客增源工作的效果,因此政府重新推出第三輪電子消費計劃。新一輪電消計劃既是「及時雨」也是「強心針」,預期能短期內對澳門經濟有積極作用和正面效果,政策公布後隨即獲得社會各界人士的肯定及支持。電消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向本澳經濟「輸血」,將資金精準投放於本地消費市場,改善現時中小微企的經營困境。相信新一輪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更能發揮「槓桿效應」,透過優惠措施穩住經濟,保住廣大市民的「飯碗」。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成效顯著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2020年全年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為102.60,通帳率為0.81%。在第一期電消計劃推出後,首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03.03,通脹率為1.67,較推出前的物價指數103.13,、通脹率2.05下降,故此政府認為電消計劃並不會影響市場物價,反而起到物價維穩的作用。而前兩期電消計劃中,受惠行業中以「飲食業」的交易金額佔比最高,達23%,其次是「超市貨品」佔17.8%。加上金融機構及商戶加推的優惠活動,有進一步激發市民消費活力,各大中小企業亦因此能維持生計,為經濟市場取得平衡。

有效推動移動支付市場的增長速度

綜上所述,「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同時亦有效推動本地移動支付的進一步發展,澳門移動支付工具於2021年第二季的交易筆數為4,803萬宗,按季上升38%,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259%;交易總額達44.1億澳門元,按季增長44%,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232%。其中2021年6月的移動支付交易數字與5月相比錄得明顯增長,交易總額按月大幅增長39%。

2022年4月29日「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新聞發布會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澳門超過20,000個商業場所適用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當中87%屬中小企。去年政府投入的預算中,超過67%流入中小企,因此電消計劃受惠的除了澳門居民,大部分中小企都是受惠者之一。政府期望透過電消計劃可進一步提振經濟,促進消費。

擴大受惠對象 放大槓桿效應

而2021 年的計劃共投入52.7 億元,連同移動支付機構所投入的0.9 億元疊加優惠,額外帶動29 億元本地居民消費,故共有82.6 億元消費金額投入本地各行各業,約20,000 家商業場所參與。而首輪電消計劃政府投入的資金為50 億元,第二輪為56.7 億元,第三輪政府投入的資金預計為59.2 億元,資金增長的部分原因為居民人數的自然增長。

電消計劃的主要受惠對象為於登記期間,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每名受益人將會獲發3,000元的消費扣減額度(即「立減額度」),可作為25%消費支付的扣減,以及獲發5,000的消費補貼(即「啟動金」)。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100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居民每日最多可免費以電子消費優惠購得400元的商品或服務。

當啟動金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任意金額,可繼續享受75折的立減優惠,直至立減金額清零。需要注意的是,當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會維持每日使用上限100元,直至用完為止。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得轉移,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100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

經聽取社會意見後,本輪電子消費優惠在上一輪計劃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適用範圍,本輪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期為6月1 日至明(2023)年2 月28日,較去(2021)年延長了兩個月。並增加了可用於支付民生方面的費用負擔的功能,如自來水、電力、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的費用,讓居民按需要自主作出合適的消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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