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快活女工被劫金鏈後不治

兩漢認誤殺等罪判囚10年
09/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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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認誤殺等罪判囚10年

香港一名55歲大快活女工前年5月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外被兩名無業漢撲頭並搶去金鏈,其後不治。被告陳麗明及羅健強早前承認各一項誤殺罪和搶劫罪,今(9日)於高等法院均判囚10年。法官表示,兩人事前沒有精密計劃行劫,亦沒有特定搶劫對象,但兩人為了事主的金鏈犯案,屬於懦夫的行為,亦摧毀了事主的家庭。

案發於2020年5月24日,事主練麗芬(終年55歲)前往荔枝角宇晴軒分店上班,途中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對開,被兩名無業漢從後襲擊,搶去頸上估值約15,000港元的金鏈,事主負傷返回店舖告假,回家後昏迷送院,最終不治。

首被告陳麗明(現年58歲)及次被告羅健強(現年59歲),分別有27項及36項案底,皆為三合會成員。辯方求情指,首被告承認搶去金鏈,但不知道事主為何死亡,次被告則在案中沒有領導角色,冀法庭輕判。惟法官邱智立判刑時表示,兩被告一同行劫,屬有共識和協議犯罪,須負上相同罪責。邱官提到,兩人事前沒有搶劫對象,事主因為佩戴金鏈就被選中,是無緣無故遇害。

邱官表示,事主當日為何頭部重傷,仍是本案疑團,不排除兩名被告用硬物重擊事主後腦,或者事主被搶劫時頭部墮地。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邱官以後者為判刑基礎,並採納15年為量刑起點。兩名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同被判囚10年。(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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