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8月3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
北京市海淀區曙光街道;
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永城市;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灣新區濱十二路以北、濱九路以南、九塘路以西、海昌路以東區域。
自2022年8月3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的措施:
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潤姜家園小區A區、中鐵十八局宿舍,南開區長虹街武鄉里;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南園街道,寶安區航城街道;
上海市靜安區彭浦新村街道,普陀區宜川路街道,楊浦區控江路街道,寶山區淞南鎮、張廟街道、月浦鎮,閔行區華漕鎮;
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蓬街鎮沃民小區,台州灣新區東方大道以北、洪三路以南、聚洋大道以西、G228國道以東區域;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