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主播亦受規管

廣州實施首個直播電商地方標準
18/10/2022
19363
收藏
分享
廣州實施首個直播電商地方標準

直播電商產業乘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之風不斷發展壯大,但相關法律法規卻明顯滯後。廣州市自即日起正式實施地方標準《直播電商行銷與售後服務規範》,以規範直播電商行銷及售後服務,促進網路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值得一提的是,《規範》對虛擬主播進行定義並納入標準範圍。

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規範》結合廣州地區實際,從行銷和售後兩大維度,明確了開展網路直播行銷活動的主播、直播行銷人員、直播行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行銷平台、直播間運營者和商家等相關方的資質、要求、責任、義務,特別是對虛擬主播進行定義並納入標準範圍。

同時,《規範》夯實了直播平台和MCN機構的主體責任,如要求「應當記錄、保存直播內容,保存時間不少於六十日」「應建立直播主體、主播、直播行銷人員服務機構、商家的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對主播和商家等進行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對簽約主播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各級主播設置對應的培訓計劃、管理機制」等。同時,該《規範》還突出保護青少年、兒童,如要求「不得在中小學校園、幼稚園內進行直播電商行銷活動」等。

疫下網購熱潮高燒不退,帶旺直播電商產業在大灣區蓬勃發展。 (貿促局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