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抗疫藥品禁攜過量離境

止痛退燒藥及快測等各限五盒
09/01/2023
41088
收藏
分享
止痛退燒藥及快測等各限五盒

藥物監督管理局表示,行政長官前(7)日作出批示,由昨(8)日起,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貨物的名義,自攜過量的四種抗疫藥物及用品帶離澳門。

第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限制止痛退熱藥五盒或五瓶、複方感冒藥五盒或五瓶、化痰止咳藥五盒或五瓶、新冠快速抗原檢測試劑五盒帶離澳門。

本澳疫情防控過渡期已於昨日結束,雖然目前本澳抗疫藥物及用品的供應緊張情況得到一定程度紓緩,但考慮到本澳居民對抗疫藥物及用品仍維持需求,加上鄰近地區有藥物供應緊張的情況,為進一步保障本澳居民用藥需求,防止抗疫藥物及用品被大量帶離出境,行政長官作出上述批示。

鑒於部份本澳居民長期在外地居住,或需定期回澳就診及獲處方需長期使用的止痛或化痰止咳等藥物,然後帶回居住地使用,倘上述出境人士能出示醫生處方證明有醫療需要,則自攜出境的藥物的數量不受本次限制措施影響。為此,提醒有關人士在出境時記得帶同醫生處方。

本澳昨起禁止攜過量的四種抗疫藥物及用品帶離澳門。圖為藥監局藥劑師巡查社區藥房。 (資料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