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

規定相關技術只能由醫院提供
31/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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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相關技術只能由醫院提供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林嘉欣攝)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林嘉欣攝)

醫務委員會辦秘書長梁佩珊。(林嘉欣攝)

議員陳亦立。(林嘉欣攝)

《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今(31)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獲得細則性通過。多名議員關注現正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診所之後沒法再提供相關技術是否可以獲得賠償,以及現存逾萬胚胎的後續處理情況。

出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表示,當局已與相關診所取得聯絡,希望在法案生效後與他們密切聯繫,給予對方一些可行的方案,並非因為一個個案就要全盤推翻經過詳細討論的結論,當局已分析有不同的選擇是可以解決相關問題。另一方面,現時本澳醫療機構有醫院和診所,惟一般診所不大,所配備的人員及設備相對未有醫院完善,故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只允許由醫院提供。

醫務委員會辦秘書長梁佩珊補充,相關診所於2014年獲得綜合診所牌照,當時批核服務只有內科和婦科,本身診所設置也是普通醫務所設置,經衛生稽查核准後批給診所營業。若實施有關技術會有許多配備,包括工作台、實驗室等等,一般普通診所不會有相關設備,在過往的常規稽查中也未有發現相關診所有上述設備存在。直至2017年,當局發現在互聯網上流傳本澳診所可以選擇性別、代孕等情況,進行調查工作後發現有幾間診所具有設備,但沒有發現任何生育物質在診所內。直到後期,當局收到舉報指在該診所另一個商業單位內儲存胚胎物質被司警臨時封存,重申在2014年至今,當局沒有運行過該醫療中心經營或者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服務。她又指該診所曾在2015年向當局提出醫學輔助生殖服務的申請,但未獲批。

關於現存的1.2萬個胚胎轉移方面,議員陳亦立表示,據了解現時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服務的醫院不會接收胚胎轉移,雖然未來有醫院會做,但相關醫院何時才開成也是問題,上萬的胚胎應如何處理。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有關診所可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即過渡期內,可以向當局申請轉變為醫院,或與其他合資格醫療機構合作,做到胚胎轉移,若期效屆滿後亦未能妥善處理有關胚胎,當局指會提供臨時付費保存服務。除此之外,羅奕龍又指出,本澳人口數量不多,政府不會建立統一精子庫,而捐贈精子的具體要求將透過技術指引中訂定,包括要求一定的年齡、不能涉及買賣等等。

另外,歐陽瑜又表示,當局目前正在研究相關發牌制度法律,計劃在醫院和診所之間再增設一個級別,在人員設備要求上相對傳統醫院會有所下調,希望未來兩年內完成立法進程。(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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