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監總局鬆綁「償二代」規則

引導2,000億元險資入市
12/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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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2,000億元險資入市
引導2,000億元險資入市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10日發布《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鬆綁「償二代」規定,放寬險資入市。(資料圖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引導險資進入資本市場,規模近2,000億元。(資料圖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9月10日發布《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保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50%監管標準不變的基礎上,從而進一步引導險資投入資本市場。《財新》引述東吳證券非銀團隊測算,若釋放最低資本全部增配滬深300股票,對應資金為1,953億元(人民幣,下同)。

內地傳媒梳理,今次發布的《通知》主要內容共十條,可分為四方面,一是差異化調節最低資本要求。要求總資產100億元以上、2,0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上、5,0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5%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總資產1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二是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將保險公司剩餘期限10年期以上保單未來盈餘計入核心資本的比例,從目前不超過35%提高至不超過40%,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長期保障型產品。

調整險資投資證券市場風險因子

三是引導保險公司支持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於保險公司投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風險因子從0.35調整為0.3;投資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票,風險因子從0.45調整為0.4。對於投資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風險因子從0.6調整為0.5。要求保險公司加強投資收益長期考核,在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中公開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資收益率和綜合投資收益率。

四是引導保險公司支持科技創新。保險公司投資的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風險因子賦值為0.4。保險公司經營的科技保險適用財產險風險因子計量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上述內容主要通過抬升實際資本(分子)、降低最低資本(分母)的方式,從而提升保險資金的償付能力,同時也讓保險公司在投資上市權益類資產時減少「後顧之憂」。

預計提升償付能力15.2個百分點

國壽集團首席投資官王軍輝撰文表示,這一政策的及時出台對於優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結構、同時積極支持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但也有市場人士認為,政策力度仍需加強,目前對於保險公司的影響遠未造成根本性的改善,而當前保險資管還面臨著利率中樞下行下的資產荒問題。

根據東吳證券非銀團隊測算,若釋放最低資本全部增配滬深300股票,對應資金為1,953億元;若以2023年一季度全行業平均償付能力充足率190.3%為樣本,預計可以提升償付能力15.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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