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平背後危機四伏

自衛槍成「善良的槍」引關注
12/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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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槍成「善良的槍」引關注

雖然政府多次強調本澳是非常安全的國際城市,但在昇平背後,據坊間估計,原來本澳私人可合法持有的自衛槍約400支。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出席「公益金百萬行」活動被問及上周五一名退休海關人員懷疑持自衛槍自殺事件時表示,由於保安部隊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可能「得失」不少人,因此法律容許保安部隊退休人員,可持有自衛槍防身。但如何有效監管自衛槍不被濫用,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其實,申請自衛槍不是難事,即使並非軍事化退休人員,上至行政長官、行政法務司或同等實體之辦公室主任、司長或同等實體、派駐本澳之領事團成員、商人,以至賭場荷官,都可以合法擁有自衛槍;但黃少澤強調,當局近年已收緊申請手續及審批門檻,防患未然。

一名退休海關人員上周五吞槍自殺,再度引起社會對自衛槍監管的關注。圖為司警在現場調查。

繼去年前海關關長在氹仔海洋花園一公廁自殺後,上周五(9日)再發生一宗涉及一名海關人員在海洋花園懷疑吞槍自殺事件。

法例規定,自衛槍口徑不能超過點32,一般警員配備的是點38左輪手槍。

自衛槍成自殺工具

據司警表示,58歲男死者姓王,是一名退休海關人員,據死者家人向司警透露,王死前餘月得知患有末期癌症,曾有尋死表現。上周五上午7時許,家人發現王不在住所,最不尋常的是,擺放自衛槍的夾萬櫃門被開啟,自衛槍不在夾萬內,原來王在失蹤前兩個多小時,曾在聊天軟件朋友圈發出「遺言」,之後有居民在海洋花園的海濱花園瞭望台五樓平台,發現一名男子倒臥血泊,身旁有一槍支,後證實是一支屬於王的自衛槍。

鄭志強15年前的提問

事件再次引起公眾高度關注自衛槍的問題。據2001年12月6日的立法會紀錄,議員鄭志強提出對申請自衛槍的資格提問,鄭志強指出,申請自衛槍只須申領《刑事紀錄證明書》後,交四張相片,又交一個「執行專業活動」的證明書,再加身份證及40元(當時費用),就可以申請到一個自衛槍准照。

由於保安部隊人員經常執行涉及如賭場等龐大利益的敏感任務,自衛槍的佩置,對他們尤其重要。 (互聯網圖片)

鄭志強認為,這似乎與其時的社會環境跟回歸前治安一度惡化,並不匹配,有關規定和制度早應修改,又稱「對槍支嚴加管制是非常需要的,不要待出了問題才『亡羊補牢』!」

一名退休前官至副警長的男子,2011年在中總大廈外與人爭執時濫用自衛槍,結果惹上官非。(互聯網圖片)

兩宗自衛槍開火紀錄

至2008年2月25日,果然出現一場如鄭志強所言的自衛槍管制問題,當時一名休班葡籍博彩監察協調局人員在的士高內為友人妻子被調戲一事,鳴槍制止襲擊其好友的人士,用的相信是一支自衛槍。另外,2011年12月5日,一名退休前官至副警長的男子,在中總大廈外與一名外籍人士爭執時,鳴天開了一槍,用的同樣是一支自衛槍。

據2001年12月6日回應鄭志強提問的警察總局局長助理鄭勝照稱,由1973年至2001年,當局對非軍事化人員或非公務員,批出的自衛槍為167支,並預期非軍事化人員持自衛槍准照,會逐年遞減。不過,鄭勝照並沒有透露有多少退休公務員持自衛槍。

澳門回歸前腥風血雨,小至賭場荷官,為了自保都申請自衛槍。 (互聯網圖片)

全澳400支自衛槍難考證

然而,2008年坊間有消息稱,全澳當時私人合法持有自衛槍的總數目,約400支;而時至今日,到底全澳有多少支自衛槍由私人藏有,若無威權消息透露,實難稽考。

雖然本澳已沒有回歸前的腥風血雨,而當局亦多次表示澳門是非常安全的國際城市,但由於保安部隊人員在執行涉及賭博、洗黑錢、走私等敏感任務時,如黃少澤所稱,會「得失」不少人,退休公務員申請自衛槍並不少見,即使如一般商人,只要涉及龐大利益,申請自衛槍同樣大不乏人。

持槍門檻愈收愈緊

不過,為防自衛槍被濫用,黃少澤強調,當局近年已收緊有關自衛槍的申請手續及審批門檻,包括要持槍人提交俗稱「行為紙」的《刑事紀錄證明書》、定期接受當局評估精神狀態,以及在批出自衛槍時,向當局提供彈導痕跡紀錄。

黃少澤又稱,未來將考慮全面檢討持有自衛槍的制度,要求凡持有自衛槍的人,都要向當局提供有關槍械的彈導痕跡記錄(即俗稱的「手槍DNA 」,指任何一支手槍,只要發射過子彈,都會在槍管內留下痕跡),以便加強管理。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稱,會全面檢討自衛槍監管及發牌制度。 (陳駿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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