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港紙廿蚊扮葡紙100蚊

的士害群之馬疑再出沒
12/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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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剛為人母的媽媽近日在網絡社交平台發文指,早前帶同幼兒乘坐的士前往衛生中心保健,竟被的士司機用20元港幣冒充100元澳門幣找贖車資;女事主的「吐苦水」文一出,激起網民熱議,多名網友留言表示遭遇相同騙局,更有「中招」市民現身說法,講述受騙經過。

劉先生(化名)憶述,上月28日由港澳碼頭乘坐的士往青州口岸,共花費70元車資,他給予司機500元澳門幣找贖,原本應該找回「430」元,但他事後發現四張100元澳門幣當中被人「魚目混珠」,實質是三張100元澳門幣夾著一張20元港幣,因為兩張紙幣顏色相近,一時難以察覺,劉先生因此損失80元。

劉先生起初以為是的士司機無心之失,因此未有追究;詎料,近日在網絡社交平台發現有多名網民同樣「中招」,他於是向警方報案,可惜因為證據不足,暫時未能立案,轉由相關部門跟進。

的士總商會副會長凌世威受訪稱,業界暫未收到相關投訴個案,強調任何行業都良莠不齊,市民乘坐的士時要保留車資發票單據,一旦遇上疑似詐騙行為可作為證據。

大律師洪榮坤受訪時認為,事件中不排除存在無心之失,但接連有市民「中招」甚至報案,認為警方有需要進行調查。他又指,調查過程中需視乎客觀環境而定,如的士司機車中只得一張(20港元)則排除存心作案,但如發現有多張(20港元)或多份早已準備好的(100元澳門幣混合20元港幣),客觀事實則可證明其存心犯案,警方可以此作為詐騙行為的助證,加上市民亦可直接指出涉事的士司機姓名或車牌號碼,成為證據。「詐騙罪」一經定罪將機會處以最高三年的徒刑或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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