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在馬場東大馬路發現有接送中心無牌經營托兒服務,局方已處罰,並強調凡開設社會服務設施,必須持有效准照才可運作。
社工局是於今年9月,先後兩次突擊巡查在廣福安花園地下開設的「DO RE MI接送中心」,期間發現接送中心涉及無牌經營托兒服務。本報曾到上述接送中心了解,職員向記者承認,中心曾經營托兒服務,但只是抱著幫街坊照顧小朋友的心態去做,「會收少少錢,幫十個、八個街坊睇住啲小朋友,唔知道原來有問題。」
職員坦言,收到社工局通知後,已無提供任何托兒服務,只負責接送,小朋友只會逗留中心很短時間,家長一般很快接走小朋友;又指中心一向配合社工局工作,曾考慮申請托兒所牌照,但法律規定托兒所每名幼童須有一定活動空間,中心沒有條件申請。
職員又表示,知道政府正研究發牌制度,監管經營接送服務的機構,若有關制度出台,中心一定會向當局申請。
社工局表示,根據規定,凡為兒童、青年、老人、殘疾人士等所開設的社會服務設施,例如托兒所、兒童青少年院舍、安老院舍、傷殘人士院舍,必須向社會工作局申領准照才可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