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金分享新政
30/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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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現金分享新政

一張澳門身份證,一萬元現金,如今多了一道183日的居住門檻。

昨日公佈的《 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畫》終結了17年「零門檻」派錢歷史。新規要求居民除持有有效身份證外,2024年全年需身處澳門至少183日才能領取現金。三類人群可豁免:未成年人、殘障人士及在橫琴或大灣區工作求學的跨境群體。現金分享始於2008年金融危機,最初是抗擊通脹的臨時措施。但此後金額不斷攀升,永久居民領取額從5000元增至1萬元,逐漸演變為外地居民口中的「澳門人年度福利」, 但時移世易, 現在這一萬元的現金分享郤成為現今大多市民交租、交學費的適時補助。

183日背後的公平博弈:新增門檻直指福利公平性痛點。早年社會各界早有質疑:移居海外仍能領錢,學者更指現金分享刺激消費效率低。183日要求(參照公積金制度)將福利綁定在「常住澳門」實質上,八類跨境豁免則體現政策彈性。

消費券爭議觸及民生底線:當社團提議「以消費券替代現金」,民間反彈激烈,直斥「不可取做法」。剝奪選擇權:現金可付藥費、學費、租金等,消費券逼人「為消費而消費」;滋生套利空間:過往消費卡曾現商戶違規套現;弱勢群體最受傷:對靠此維生的家庭是「斷救命繩」。

福利轉型的三年期:2025年7月15日起發放的新規設有 「三年半申訴期」,為跨境居民留足空間。長遠看,183日僅是起點。學者呼籲建立分級機制——高收入調降、低收入增加,將資源傾斜至弱勢社群的養老金、育兒津貼等精准福利。當通關人流每日在橫琴口岸穿梭,183日規則重新定義「澳門福利誰屬」。消費券的「刺激經濟」大旗,掩蓋不了對菜場阿婆買藥錢、單親家庭學費錢的剝奪。還富於民的真諦不在「有錢可派」,而在「讓民做主」—那張萬元支票背後的自由支配權,才是澳門人十七年來守護的尊嚴。

滙青研社會長 梁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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