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完善道路交通法

締更安全順暢出行環境
06/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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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更安全順暢出行環境

立法會小組會正審議《道路交通法》修訂法案,新文本引入“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記分,累計超過十八分或以上將註銷駕駛資格,並設有“清零”機制等。

社會有聲音指出,當局應向公眾明確解釋不同違法行為的分值設定,並定期優化記分分值及項目,以體現記分標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例如,新文本把逆駛等行為列入記分範圍,而考慮到本澳複雜的交通環境,違例泊車亦可能會造成嚴重的交通阻塞,因此將違泊或逆駛列入記分範圍與否,確實值得商榷。

與此同時,新文本提出“駕駛者在駕駛時禁止手持、操作或觀看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但使用導航等行車協助功能和免提功能通話除外”。對此,現行法律已明確禁止駕駛員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惟在實際應用中,例如網約的士司機或須在行駛中確認接載乘客等訊息,又例如駕駛者在行駛中輸入導航目的地亦會容易分神,故當局宜更精準制定相關行文,避免因可操作性而令司機及執法人員陷入兩難的局面。

此外,行人作為道路使用者,同樣受到《道路交通法》所規範。截止今年四月底,行人違法過馬路共三千二百五十二宗,較去年同期略為下降。當局宜把握此次修法契機,考慮以調升罰款金額或附加義務等方式,適當提高行人交通違法成本,並繼續過往行之有效的工作,加強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識,亦應尋找方法向旅客作出宣導,如在網絡媒體或各大口岸加強宣傳,而過程中亦應持續優化交通環境,理順行車秩序及加強行人過路安全。

目前,全澳註冊機動車逾廿五點二萬輛,而今年首四個月交通意外共四千七百六十二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約五個百分點,反映當局在交通整治及優化、宣傳教育和執法的工作漸見成效。惟在人車爭路時有發生的情況下,有關方面仍須加倍努力,盡可能降低職業司機被暫停或註銷駕駛資格的機會,尤其新例下重新考取駕照至少需時數月,對職業司機及其家庭經濟都會造成巨大壓力。

締造更安全順暢的出行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持續完善法律,使《道路交通法》緊貼社會發展的步伐,真正發揮改善交通環境的作用,還要堅持綜合整治、源頭治理交通黑點和隱患,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同時亦需加強宣教,切實提高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意識。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理事 林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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