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一年半爭議,圭亞那近海Stabroek區塊的優先購買權仲裁案終於落幕。國際商會(ICC)裁決美國石油巨頭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與中國海洋石油(中海油,CNOOC)在此案中敗訴,裁定其對赫斯公司(Hess Corporation)股權轉讓無優先購買權,意味著雪佛龍(Chevron)對赫斯的收購獲得法律認可,交易正式完成。
雪佛龍與赫斯7月18日共同宣布,收購案的所有條件已獲滿足,赫斯正式成為雪佛龍的全資子公司。這項全股票交易對價達530億美元,連同債務總值約600億美元,列入全球歷來最大規模的油氣並購案之一。赫斯持有Stabroek區塊30%權益,是繼埃克森美孚(45%)與中海油(25%)後的第三大股東。
Stabroek區塊自2015年發現重大儲量以來,累計可採儲量已超過110億桶油當量,生產成本僅每桶30美元,為全球近十年最大油田發現之一。2024年產量達日均64.5萬桶,預期2027年將提升至130萬桶,2030年更將達170萬桶。埃克森美孚最新報告顯示,該區塊今年為其帶來約46億美元利潤;赫斯與中海油則分別取得31億與25億美元。
兩公司提出仲裁
然而,交易宣布後,埃克森美孚與中海油先後提出仲裁,主張根據Stabroek區塊《聯合經營協議》(JOA),擁有優先購買赫斯資產的權利。雙方核心爭點在於:雪佛龍收購赫斯是否構成資產控制權變更,從而觸發優先購買權。
雪佛龍與赫斯的法律立場為,赫斯仍作為法人主體存續,只是成為雪佛龍全資持有的子公司,因此不屬於資產層級的轉讓。而埃克森美孚與中海油則認為,母公司層級的控股權變更本質上已構成資產控制權轉移。
ICC仲裁庭於今年5月在倫敦開庭,適用英國法律並重視契約條文字面解釋。最終裁定認定此次交易並未構成資產出售或控制權變更,優先購買權不適用於公司合併案。
雪佛龍執行長沃斯(Mike Wirth)對判決表示肯定,稱其符合行業慣例並將有助於未來油氣產業整合。而埃克森美孚則表示「雖不同意裁決,但尊重仲裁程序」。
此案為全球能源資源競爭增添新注腳,也為未來涉及交叉持股與公司控股權變動下的優先購買權爭議提供關鍵法律參考。分析人士指出,圭亞那油氣資產的戰略價值日益上升,未來相關權益之爭仍可能持續發酵。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