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兩名少年在上海外灘「海底撈」火鍋店內醉酒鬧事,其中一人竟將火鍋當作小便斗,相關視頻曝光後迅速引發公憤。事件不僅重創品牌形象,亦造成巨額損失。上海警方隨後將兩名涉案少年唐某、吳某(均17歲)行政拘留,業者並提起民事訴訟。
上海黃浦區法院9月12日宣判,認定兩名少年的父母未盡監護責任,須承擔連帶賠償。法院要求唐、吳雙方及其父母在指定報刊上向四川及上海涉事餐飲公司公開道歉。經濟賠償方面,兩名少年的父母需支付餐具損耗及清洗消毒費13萬元,另賠償經營與商譽損失200萬元,以及維權支出7萬元,總計220萬元人民幣。
事發後,海底撈曾大規模更換全部鍋具餐具,並宣布13天內消費全額退費及支付10倍賠償金,據傳實際損失高達2,000萬元。法院最終裁定,責任由監護人承擔,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與公共秩序。(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