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研究優化制度善用公屋商舖
28/10/2025
1704
收藏
分享
倡研究優化制度善用公屋商舖

本澳地少人多,政府多年來透過公共房屋或公共建築物增加商舖或社會服務設施空間,以加強社區各項配套。然而,現行有關公共商鋪租賃法律缺乏彈性,部分公屋區商業空間或公共設施未能充分發揮效益,回應市場及社會需求,近年部分公屋商舖出租,不時會出現流標情況。社會早已關注上述問題,當局曾經表示,現時公共房屋商舖之租賃,包括招標、批給、租賃及管理等受第28/92/M號法令規範,商舖投標以口頭競價形式進行,並判給予提出最高價租金之投標人,以體現公平公開原則。然而,有關法令已實施多年,當中開展招標程序和時間等規定,已難以符合當前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

而近期當局開展氹仔街市攤位公開競投,同時亦重新推出露天茶座申請等,以不同形式支持社區經濟發展,以及引進新的經濟活動元素,有關政策措施值得參考,一方面提振經濟,另一方面鼓勵更多本地中小企、青年和文創團體的參與,亦可引進更多優化社區生活配套的項目,希望政府各部門都可以借鑑當中經驗,持續為本澳社區環境建設注入活力。

因此,建議當局研究有關法律制度,實施更靈活和具彈性的招標與投標機制,例如在評審方面鼓勵文創與青年創業項目,引入社區商業、青年創業孵化點等,同時多利用公屋區域的街市、公共空間打造「文創走廊」或「社區共享空間」,同時鼓勵合適的社會企業項目,包括支持聘用殘疾人士等,實現新型社區建設。

立法會直選議員李靜儀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