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家長近日在社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其就讀小學的孩子在中文作文中寫下「吃雪糕」,卻被老師用紅筆圈起並改正為「冰淇淋」,引發網上熱烈討論。該名母親表示不解,質疑「為何中文作文不能寫雪糕」,並笑言「香港只有雪糕車,沒有冰淇淋車」。
事件迅速引起網民激辯,不少人認為「雪糕」同樣可作書面語使用,並舉例指中國文學家 魯迅 在1927年廣州生活期間的日記中,曾記載「至安樂園食雪糕」,顯示近百年前已在書面記錄中使用相關字詞。亦有網民指出,香港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制定的《小學學習字詞表》,以及香港法例第132章《冰凍甜點規例》,亦曾出現「雪糕」一詞,認為其並非純粹口語。
不過,也有不同年代網民表示,小學時期的中文教育普遍將「雪糕」視為口語,正式書面語則建議使用「冰淇淋」,原因是後者在華文世界較為通行。一些教育工作者亦認為,學校作文偏向「標準書面語」教學,與日常生活或政府文件用語不一定完全一致。
面對爭議,該名家長表示會再向老師及校方了解情況,再向孩子作進一步解釋。有網民則認為事件反映語言使用的差異,兩種說法皆可理解,毋須過度爭論。(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