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官網公佈了《關於明確住房交易契稅優惠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2026年4月1日起,個人購買合作區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的套數查詢區域範圍確定為合作區管轄區域。

橫琴住房新規4月1日起執行,購房成本有望進一步降低。 (曾遙攝)

《通知》 是由合作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合作區稅務局、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聯合印發。
此前,在橫琴購房申請契稅優惠時,需查詢購房家庭在珠海市全域乃至更大範圍的住房持有情況;而新政實施後,查詢範圍收窄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轄區域。
這意味著,下個月起,只要在合作區管轄區域內無房或僅持有一套住房,即便購房家庭在珠海其他區域(如香洲、金灣、斗門)擁有房產,在橫琴購買住房時,仍可按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相應的契稅優惠稅率。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4月1日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尚未申報繳納契稅的,符合《通知》規定的可按《通知》執行。

橫琴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官網公佈 《關於明確住房交易契稅優惠有關事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