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 點解冇帶虐狗者回警署?

治安警解釋執法過程
18/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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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今日(1月18)再度回應虐狗案的執法過程,治安警發言人李華湘表示,當時有邀請涉案警員(狗主)回警署協助調查,但狗主在現場已講清楚案發經過,他的身份資料又已經記錄在案,加上案件未達到刑事成分,所以狗主是可以選擇不到警署,事件中不存在包庇情況。

對於傳媒問及早前有拍攝團隊闖入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拍攝,當局並未他們是觸發行政還是刑事法律,都要到警署調查,為何今次狗主又不用呢?

李華湘回應稱,當時警方是邀請拍攝團隊到警局協助調查,相關拍攝團隊亦自願到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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