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漢一棍打死家中小狗

被警方刑事檢控可囚一年
25/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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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刑事檢控可囚一年

一名男子六年未曾踏足家門,日前突然回家,其家人養了四年一頭小狗,見是陌生人闖入屋,不斷狂吠,男子隨手拿起一條木棍,向小狗頭部迎頭猛擊,將小狗打死,其妻子報警,誓要告到丈夫坐監。男子涉嫌觸犯《動物保護法》中「殘酷對待動物」的刑事罪行,被移送檢察院偵辦,這是《動物保護法》去年9月1日生效以來,首宗用殘酷手段虐待並打死狗隻被刑事控告案件,涉案男子面臨最高一年有期徒刑。

一名自稱是疑犯女兒的網民,上載被打死小狗照片。 (互聯網圖片)

被捕男子姓胡,60歲,報稱無業。治安警察局昨日在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稱,事發在在沙梨頭南街一單位,前(23)日下午4時許,胡姓男子返家,被其妻女所飼養一頭小狗視為陌生人,不停猛吠,胡嫌小狗隻一直不停叫吠,惹其煩厭,隨手在廳中拿取一枝木棍,猛擊小狗頭部,小狗被打後倒地不起、失去知覺。

一名自稱是疑犯女兒的網民,上載涉案胡姓男子圖片。 (互聯網圖片)

胡妻見狀馬上報警,打狗男子逃去。昨(24)日治安警找到胡姓涉案男子,胡承認當時感到小狗不停吠很煩厭,所以用木棍重擊小狗頭部,之後小狗隻昏暈在地上。治安警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將嫌疑人移送檢察院偵辦,小狗屍體交由民署檢查死因。

一名自稱是疑犯女兒的網民,在網上社交平台發文表示,男子已經不是第一次粗暴對待小動物,惟家人一直忍受,沒有報警。她又指,疑犯由於有外遇,過去六年已沒有回家,日前忽然返家,家中小狗因此把他當作陌生人,不停向他吠叫。該網民又憶述事發經過,指疑犯當時「好似癲咗咁」,手持長竹打中狗仔頭部,小狗即時失去知覺,倒在地上。疑犯妻子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求助,誓要告到丈夫坐監為止。

根據《動物保護法》關於「殘酷對待動物罪」的規定,意圖令動物受痛苦,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因而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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