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馬路區坊眾互助會一直關注孕婦身心健康和居民的家庭健康與職場權益,新馬路區坊眾互助會副理事長招敏玲及秘書長施艷均認為,隨着本澳產假日數調升至90日,以及產假報酬補貼制度恆常化,政府在制度層面已邁出重要一步。期望未來將焦點延伸至“制度以外”的軟性支援包括情緒健康與職場友善文化,讓懷孕女性在法律保障之外,亦能感受到社會與僱主的實際關懷。
招敏玲表示,懷孕期間女性的身心變化較大,情緒起伏常見,若缺乏適時疏導與專業支援,或對母嬰健康構成影響。她留意到澳門衛生局已於“一戶通”推出孕產婦健康管理平台,當中設有心理評估與支援功能。她認為方向正確,建議當局進一步簡化轉介流程,並加強在產檢環節主動向孕婦介紹相關服務,讓情緒支援不再是“有需要才自己找”,而是“有需要時已被接住”。
施艷表示現行《勞動關係法》已明確規定僱主不得安排處於懷孕期或分娩後三個月內的女性僱員擔任對其身體不適宜的工作,亦不得在無合理理由下解僱懷孕僱員。她認為不少在職孕婦及中小企僱主對具體操作準則仍有疑問,例如“何謂不適宜工作”的界定、工作調整的協商機制等。她促請勞工事務局可考慮制訂更具體的行業性工作指引,協助僱主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與懷孕僱員協商合理的工作安排。她亦建議政府加大宣傳力度,尤其針對中小企及前線管理人員,確保懷孕僱員的職場保障不會因資訊落差而落空。

招敏玲(左)與施艷(右)。(坊會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