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會」商討舊樓重建 政府牽頭

依樓齡設定重建業權同意比例
16/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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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樓齡設定重建業權同意比例
依樓齡設定重建業權同意比例

都市更新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運輸工務司司長兼委員會主席羅立文主持會議。會後,由都市更新委員的三個小組負責人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會上提出舊樓重建業權比例,由原本100%,降至80%至90%。

謝思訓表示,考慮到本澳的土地資源緊缺,小組建議優化未來都市更新的暫住計劃。 (劉凱輝攝)

第一專責小組副協調員謝思訓表示,考慮到本澳的土地資源緊缺,小組建議優化未來都市更新的暫住計劃,除向大廈原居民提供暫住房外,居民亦可選擇金錢補償,避免土地問題延誤都市更新進程;他又稱,政府已有避免舊樓重建時出現雙重課稅的方案,小組進一步提出由政府或銀行向居民提供低息貸款。

對於政府同意成立全資公司,牽頭都市更新工作。第二專責小組副協調員黃承發稱,短期內將邀請政府現有的全資公司人員到「都更會」分享經驗,例如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為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提供參考。

第三專責小組副協調員余健楚則表示,會上提出舊樓重建業權比例由80%至90%;小組建議30年以上至40年以下的樓宇,重建業權同意百分比訂為90%,40年以上的樓宇重建及危樓等則應進一步降低業權同意比率。其中,樓齡40年以上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為85%;至於關乎重大利益或已拆卸的樓宇建議重建業權比例為80%至85%。

余健楚稱,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涉及私有財產保護,他引述法務部門稱,可訂立新的特別法律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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