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表示,截至3月31日,接獲335款摩托車頭盔型號的申請,初步已有151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其餘仍在審批中。市民可登入www.dsat.gov.mo查閱相關頭盔型號資料及樣式,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
為方便市民處理棄用的頭盔,交通事務局已分別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九個公共停車場設置回收桶,市民可將棄用頭盔投於回收桶內。
《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今年6月13日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帶經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以保障行車安全,否則可被科處罰款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