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以行為證人出庭作供

指何超明有政治承擔受人敬仰
28/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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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終審法院合議庭經過四個半月審訊已近尾聲。法院昨日傳召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作為行為證人出庭作證。華年達作證稱,他本人與何超明任職檢察長期間有多次接觸,認為何超明為人有政治承擔,在本澳法律界受人敬仰,在內地亦有高度評價,以他所知,何超明與內地有很「高層次」的交往。

澳訊追擊華年達在2001年曾遭內地綁匪綁架,他在庭上提到,關於他的綁架案,時任檢察長的何超明,也有與內地的警察部門作不公開的接觸,認為這種「高層次」交往情況很正常。

華年達稱,在何超明擔任檢察長前已認識,在多個公眾場合有見過面。在何超明出任檢察長後接觸更多,律師與檢察部門在法律的不同立場或相關投訴方面也不時交換意見。對何超明的印象是,他能處理好各方面的問題。

華年達續稱,曾與何超明北京出差期間,談及本澳司法問題,發覺其是對政治有承擔的人才。他提到,雖然不太清楚何超明與其他人的關係,但認為作為檢察長可能會與內地及其他國家有關當局或警察機關有些不公開的接觸,這樣有助談判結果。但被控方問到,若檢察長運用自己辦公室資源作為換取某些政治情報是否合理?華則回答稱,「不合法亦不合理」。

華年達其後亦表達自己意見,對何被控1,900多項罪名,他感到不愉快,質疑一個擔任15年檢察長竟可犯下如此多的罪名,令公眾對司法制度產生巨大的負面形象。當辯方再次提問時,合議庭主席岑浩輝提醒已給予不少時間讓證人作證,指證人不應發表意見或評論。

至於另一名行為證人歐安利,由於是行政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出庭作證需得到批准,鑑於時間緊迫,只能後補書面作證。案件將於下月11日及12日作結案陳詞。

何超明被控案審訊接近尾聲,法庭昨傳召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上)作為行為證人,出庭作證。 (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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