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新頭盔標準生效

崔世安:首階段勸喻為主
13/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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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首階段勸喻為主
崔世安:首階段勸喻為主

下月13日將實施電單車頭盔安全標準,不少市民擔心頭盔標籤問題,是否「認標籤唔認頭盔」,行政長官崔世安13日指,最重要是為了大家安全來推行新措施,交通事務局已接收多個團體及坊間各種意見,相信首階段是以勸喻方式過渡為主,並非執著於罰則,而是在於教育,讓大眾為公共及自身安全配合新措施,「希望側重點唔好諗罰則,首先是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五條有關使用頭盔的條文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須使用經型號核准符合技術標準的頭盔,違者可被罰款澳門幣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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