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關注本澳世遺保護

文化局:「除名」不會 發生
12/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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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在一份《報告》表示關注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狀況,包括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高度限制、漁人碼頭酒店項目等。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11)日探討世遺保護相關議題,出席節目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表示,當局高度重視聯合國對澳門世遺的關注,已經與國家文化局商討後續工作。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在《報告》中,關注本澳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高度限制、漁人碼頭酒店項目等。(設計圖片)

梁惠敏稱,當局會積極配合、有決心做好世遺保護工作,會按照決議要求加快跟進,並邀請世遺專家來澳視察。至於世遺中心再度關注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物的高度限制,文化局早前已發表限高意見,如工務局需要文化局提供意見,會積極配合。對於有意見憂慮本澳歷史城區會被世遺中心除名,梁惠敏重申,文化局作為保護文物的專責部門,「唔會畀呢樣嘢發生」。

梁惠敏表示,當局高度重視聯合國對澳門世遺的關注,已與國家文化局商討後續工作。(陳駿騏攝)

出席節目另一嘉賓、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鄭國強指出,近年來澳門經濟發展蓬勃,有「土能生白玉、地可出黃金」之說,所以不少發展項目都盡量向高處發展,與世遺保護產生矛盾。鄭國強認為,現在聯合國對本澳世遺保護表示關注,正是一個好的契機,讓本澳政府和民間都進行反思,日後嚴格按照世遺組織的標準去處理。鄭國強指出,本澳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是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基礎,政府和居民都有責任去維護。

鄭國強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關注對澳門是一件好事,澳門成功爭取世界遺產「金招牌」,帶動多方面的發展,應按照對世遺公約的承諾,作出本身應有的責任,不僅是官方、民間、商界,甚至是外圍投資者都有責任維護。政府早年一連推出《城規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土地法》連環相扣,但只有框架沒有制度,更未有嚴厲的罰則,難有阻嚇作用。

城規會委員胡祖杰認為,政府將私人業權建築物列為文物保護,設立高度限制時,應考慮如何保障業權人,例如賠償或以土地置換。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副會長梁文傑則建議,政府可考慮引入鄰近地區的華人廟宇管理條例,規定有明火、燒燬後如何處理等,認為當局在保護世遺的立場及工作上比較保守及被動。

鄭國強表示,會嚴格遵守世遺組織標準,政府和居民都有責任維護世遺。 (陳駿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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