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聯合國打擊恐怖主義

本澳擬設兩凍結資產機制
25/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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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擬設兩凍結資產機制
本澳擬設兩凍結資產機制

為配合聯合國安理會打擊恐怖主義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問題,特區政府制訂了《凍結資產執行制度》法案。

法案建議訂立兩種凍結資產機制,分別是針對聯合國安理會或任一制裁委員會已指認的人或實體、以及按照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打擊恐怖主義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決議標準,制訂的指認及凍結機制。

法案建議,在本澳執行凍結資產決定屬行政長官權限,並會設立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供技術協助,同時設有快速糾正錯誤的審查身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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