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揭兩局人員濫用職權
11/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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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兩局人員濫用職權

廉署去年一月揭發一名民政總署職務主管濫用職權及公務上之侵占案,經調查發現,於2015年中至2016 年初,案中職務主管利用其作為上司的身份和權力,先後七次要求一名任職「木工房」的下屬於工作時間利用民政總署採購的材料為其私人製作木器傢俱,並將成品運回家中據為己有。

該名職務主管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濫用職 權罪及公務上之侵占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公署已向民政總署作出通報,要求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另外,廉署偵破一宗勞工事務局督察索賄案,揭發勞工事務局一名督察在針對某公司的一次巡查行動中,發現該公司外地僱員涉嫌「過界」工作,以及公司東主沒有按規定向外地僱員支付住宿津貼。

該名督察於是透過中間人,邀約公司東主到內地的一個隱蔽地方會面,並表示可以解決公司的違規問題,因此索取五萬元賄款,但被東主當場拒絕。涉案督察在索賄失敗後,還在處理涉案公司的卷宗時知法犯法,不但沒有如實在卷宗內反映涉案公司的違規事實,更故意隱藏了多份能顯示公司存在違規事實的文件,以圖向上級隱瞞及平息事件。

該名督察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及濫用職權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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