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明年元旦生效

設立市政署法案料六月表決
17/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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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市政署法案料六月表決
設立市政署法案料六月表決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討論《設立市政署》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目前已審議至第五章「過渡及最後規定」,涉及到民政總署人員日後轉入市政署問題。由於民政總署的制度、職程等較為複雜,政府會考慮法律條文的次序、合併等,繼續完善行文,委員會預計理想情況下可於今年六月份交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表決。

法案建議在明年1月1日起生效,委員會提問政府是否有足夠時間作準備工作,政府代表稱「越快越好」,因為需要制定相關行政法規、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民署人員合同更改、以及硬件設施變動等。陳澤武表示,待雙方法律顧問理順法律條文、提交新的工作文本,委員會將盡快討論簽署意見書、爭取今年六月份可以提交全體會議作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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