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失蹤」難強制處理

社諮委促公開危樓資料庫
07/04/2016
14895
收藏
分享
社諮委促公開危樓資料庫

中區社會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邀請文化局及工務局代表列席,向委員簡介跟進殘危樓宇工作流程。社諮會副召集人鄺玉球、徐達明及委員林宇滔,會後向傳媒總結時透露,當局已初步完成殘危樓宇資料庫,但尚待完善。

中區社諮委林宇滔(左)表示, 委員不滿若樓宇未達即時殘危,需業主維修,但又無法找到業主時,局方不設期限,強制業主處理。(周婉茵攝)

中區社諮會委員期望,當局能盡快公開資料庫,讓公眾有知情權,並反映目前殘危樓宇一旦業主「失蹤」,就無法即時處理的情況,冀局方檢討跟進機制成效。

鄺玉球引述工務局代表稱,局方將殘危樓宇,分即時殘危、殘舊及需維修三級,並分為發現、調查、評定、通知及處理五階段,局方將收集居民投訴、其他部門轉介、業主申請,亦會主動派員巡查,如屬即時殘危,將啟動緊急程序,最快可在數天內清拆。

工務局代表透露,局方有跟進殘危樓宇紀錄,惟屬內部資料,且多為紙本文件,尚未完成數據化。社諮會委員期望,局方能完善,並公開資料庫內容,令社會知悉詳情及防範。工務局代表回應指出,相信資料庫日後會逐步公開,但未能承諾具體時間。

委員林宇滔表示,會上委員不滿,若樓宇未達即時殘危,需業主維修,但又無法找到業主時,局方並無設置期限,強制業主處理,往往令樓宇情況繼續惡化,故建議局方明晰期限,檢討機制成效。他稱,位處世遺緩衝區舊樓,如屬殘危,個案需先交文化局提供意見,若找不到業主,情況即與一般殘危樓宇無異,既無法保障公眾安全,亦難有效保護文物。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