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多戶型經濟房屋前年接受市民申請並完成抽籤,提供約1,900個單位。房屋局初步完成首批180宗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的甄選及審查工作,發現僅一宗申請所申報的資產淨值,與其他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提供的資料基本相符,另外有36宗申請個案所提交資料經核實後,因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沒有提交資料等原因,要開展取消資格程序。
房屋局晚上發新聞稿表示,2013年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的審批程序為「先初審、後抽籤,再實質審查」,當局進入實質審查時,發現除上述36宗個案外,有13宗申請個案,因為曾受惠於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須進一步對申請資格作綜合分析研究,決定是否批准以例外許可申請購買經屋;有26宗申請個案,經審查後需要進一步補充完整資料作分析。
另外,有104宗申請個案,申報的收入及資產資料,根據相關機構提供的比對資料,與有關申請人的資料不相符,出現誤報或漏報情況。房屋局稱,基於善意原則,已發函要求申請人於30日內重新填寫資產淨值聲明書,當中需詳細列明在澳門內外所持有資產之種類及價值,並須由申請人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作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