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爭議不斷

廉署報告令修法有期?
22/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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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將對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展開分析跟進,檢討當中是否存在行政疏失。 (資料圖片)

現行《土地法》硬性規定未照批給合同條件在25年完成利用的土地,無論未能完成利用的責任誰屬,均將被宣告臨時批給失效,引發社會極大爭議。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發表明年度《施政報告》時亦關注此問題,主動提及已指示廉政公署對已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完善土地批給監督與管理的整體方案與建議,若廉署分析認定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中,有不可歸責承批人的案例,政府是否會有下一步處理措施?是否意味著新《土地法》有修訂的必要?整個社會都在關注。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陳建新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新《土地法》實施後,的確在社會上引起不少爭議,亦導致收回的土地未能得到有效發展,因此令社會及土地承批人感到不滿。如今政府交由廉署對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卷宗作重新分析,似乎是當局尋求第三方對事件作出釐清。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 陳建新

廉署的職能是負責監督政府行政失當情況,而在過去的確有不少發展商質疑當局存在行政失當,因此,陳建新認為重新逐一檢視個案有迫切需要。如今政府交由廉署處理的做法,更切合當局「陽光施政」形象。至於新《土地法》會否修改,他指整個法例是經由民意授權的立法會通過,如因一些或涉及個人利益的原因而要修法,會令市民質疑當中是否存在「私相授受」,甚或影響到立法會的公信力。

趙崇明:廉署報告具正面作用

大律師趙崇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無論廉署的分析結果為何,只要新《土地法》未修改即規則不變,現時法院中大多數法官均認為「到期就收地」,亦是本身現時法律所規定,因此,照現在情況來看似乎「到期就收地」是不能改變。

大律師 趙崇明

他續稱,現時特首交由廉署重新檢視有關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卷宗,但就並不清楚廉署所要檢視的切入點為何;究竟承批人是歸責抑或是唯一歸責一方?「歸責」又是用甚麼標準?亦未有相關的資訊,同時何謂「閒置土地」仍未有相關標準,因此仍要視乎廉署的分析方向。

趙崇明相信,無論廉署報告為何,都對日後推動完善新《土地法》的臨時批給制度起正面作用;他同時認為藉分析亦可重新檢視過往的批給過程中,是否涉及相關官員或前官員有違法或不規則的情況,如有亦會啟動相關的法律追究程序。

吳在權:對分析報告不樂觀

前立法會議員、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則指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以法治理念作為施政核心,他期望當局盡早向公眾公布廉署所做的分析報告,但稱對此並不樂觀,因為過去政府亦曾就不少部門所出現的問題交由廉署跟進,最後往往是「石沉大海」。

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 吳在權

吳在權舉例,2015年廉署亦曾就16幅不可歸責承批人卻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作出調查報告,報告中亦指新《土地法》存在漏洞,並建議在具備條件時檢討有關處理「閒置土地」的法律制度。吳反問為何既然在幾年前廉署已作出相關建議,行政當局卻遲遲未有作出修改。廉署分析需時多久?今屆政府任期內又會否有時間作出回應,均是未知之數,因此他對於是次廉署分析報告不抱樂觀態度。

不可歸責承批人又宣告失效 鄭安庭: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立法會昨(21)日舉行全體會議,議員鄭安庭在議程前發言時指出,政府宣告批給失效上存有失誤,2011年政府清理113幅「閒置土地」時,其中65幅土地已經被政府劃定為「不可歸責於承批人的個案」,至今依然清清楚楚的掛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官網上。政府一方面認定這65幅土地未能完成利用並非承批人過錯,另一方面卻又根據新《土地法》收回這些土地,期望政府能從中交代清楚。

議員鄭安庭昨日表示希望當局能明確界定及指引失效土地。 (資料圖片)

鄭安庭續稱,廉署2015年的報告認定48幅土地中的16幅土地因不可歸責承批人,因此行政長官不宣告批給失效,如今這65幅土地亦被政府認定為不可歸責於承批人,政府卻宣告批給失效,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他期望廉署是次分析能夠重視此問題與「海一居」小業主的心聲, 充分認識到新《土地法》存在的漏洞和問題;政府則應考慮在條件具備時,對現行法例做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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