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居妻對女兒安排

家暴男子強姦報復被捕
28/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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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子強姦報復被捕
家暴男子強姦報復被捕

司警昨日上午控以謝男「強姦罪」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 (劉凱輝攝)

一對結婚七年及育有一名現年七歲女兒的本地夫婦,丈夫涉嫌由去年1 月至今年6 月先後至少三次家暴打傷妻子,被司警拘捕移送檢察院偵查,妻子與其分居拒再聯繫及準備離婚,案件仍在候審期間。近日其居於內地的丈夫不滿她將女兒交由丈夫家人照顧,來澳找妻子報復,趁妻子開門外出上班時,將她拖回屋內強行推倒在床上強暴,最終被司警拘捕,控以「強姦罪」,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作出起訴。

被捕男子姓謝,31 歲,無業;其妻32 歲,職業荷官,被襲後頸部受傷。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稱,受害女事主七年前與謝某在澳門結婚,育有一名現時七歲女兒,一家三口在內地居住。可惜好景不常,長期遊手好閒的丈夫謝某去年1 月至今年6 月先後三次家暴妻子。其妻三次被打傷後均到司警局報案,指遭丈夫謝某暴力對待。

家暴接二連三

司警接報調查後,隨後拘捕嫌犯謝某,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件仍在候審期間,事件其後亦通報社工局跟進。接二連三的家暴事件發生後,女事主忍無可忍,決定斬斷七年婚姻感情,先與謝某分居,等待離婚期間亦拒絕再與其聯絡和接觸,女事主帶同七歲女兒搬到黑沙環區居住。

強行施暴 致妻頸傷

本月24日,謝某得悉妻子將女兒交給他的家人照顧後大感不滿。翌日(25日)上午7時從內地來澳,到女事主位於黑沙環區的住所外守候,至同日下午4時30分,當女事主開門離家上班時,將她強行拖回屋內推倒在床上,在女事主不情願及沒有使用安全套情況下將其強姦。女事主反抗不成功,最終被打傷頸部及强暴,事後女事主逃出住所搭的士逃走,謝某尾隨强行登上的士,當的士途經得勝馬路附近社服機構善牧中心時,女事主落車奔入善牧中心求助。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拘捕嫌犯,調查後昨日上午嫌犯將移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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