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警務」是一門哲學

緊密聯繫公眾 實現防罪
14/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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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以「社區警務」理念,常落區與居民互動,宣傳防罪滅罪。 (資料圖片)

治安警努力實現「社區問題導向警務工作,社區力量協助警務工作」理念。 (資料圖片)

「社區警務」是一門哲學、也是一種理念,警方與公眾保持緊密聯繫,從而實現預防犯罪目標,它與預防犯罪相輔相成。「社區警務」是保安司司長提出三個警務理念之一,多年來治安警察局堅持進行全方位社區預防工作,積極推動警民合作,努力實現「社區問題導向警務工作,社區力量協助警務工作」理念,及時掌握社區治安實際情況,打擊社區多發犯罪活動,淨化社區治安環境,維護本澳社會安定祥和。

由2013年起開始擔任「社區警務聯絡主任」的陳德勝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警方當年設立「社區警務」聯絡主任一職的想法是非常好及有前瞻性,聯絡主任能成為警民間合作平台。

社區警務聯絡主任 陳德勝

當市民遇到罪案發生時徘徊於是否要報案時,這時聯絡主任便能起到重要作用,因聯絡主任會較為熟悉警方運作情況及相關法律,同時亦能為市民判斷是否有報案需要。

他指出,當遇到一些程度較輕的民事事件時,「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可協助疏理,免卻報警需要,如遇到一些涉及刑事案件,亦可協助相關人士報警處理。

陳德勝稱,由2013年開始擔任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起,市民通過他來舉報的案件多不勝數,如非法旅館、毒品飯堂、賣淫集團、扒手集團、色情單張、住所「爆格」及欺凌等,通過這個平台可讓市民更了解警方運作的同時,亦得到警方全力支持,從而做到警民攜手撲滅罪行。

陳德勝稱, 他本人對於「社區警務聯絡主任」這一角色寄予厚望,但他認為「社區警務聯絡主任」需要當局投放資源教育,培養他們的膽識及歷練,當遇到罪案發生時要遇事不怕、冷靜應對,運用日常與警方開會時所學到的法律知識保護受害人,並說服受害人敢於報警處理問題,從而為警方提供線索令警方盡快將有關罪犯繩之於法。他建議警方可為「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設立專門課程,教授他們相關法律知識及報案手續,從而提高他們的邏輯分析能力。

周宜心:「社區警務」成效顯著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 周宜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周宜心接受本報訪問時稱,近年治安警察局「社區警務」與社團合作良好,本澳社會治安穩定,有賴治安警努力及付出。「社區警務」成效顯而易見,在警方近年大力宣傳下,市民對於一些街頭詐騙、電話詐騙等的騙徒犯罪手法均提高防範及變得機警,相關騙案的數字已有下降趨勢,這與警方宣傳成效密不可分。

周宜心表示,社區警務聯絡機制讓警方對社區情況有更深認識,構建一個相互溝通平台,警方與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定期座談,聯絡主任將從坊會、社區中心等單位收集所得治安問題向警方反映;同時,警方亦即時將相關罪案最新發展情況及資訊通告「聯絡主任」,訊息互通迅速,通過這種合作無間關係,拉近警民間距離,提高警方破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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